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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有补贴 持续至12月31日

记者从福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获悉,近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行动启动,助力福州市运输企业优化车辆配置,活动将持续至12月31日。

“这个政策很大程度减轻了企业压力。”福建华龙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经理说,补贴政策出台后,公司预备更新报废国三重型货车13辆,部分车辆比原计划提前5年报废。“可为企业节约四五十万元的购车成本。”他说。

福建展成物流有限公司林经理表示,公司所从事的码头集装箱运输业务近年发展不太顺利,有几部货运车辆服役年限较久,本来打算再坚持几年。“现在赶上补贴政策好时机,既能置换新车保障运营任务,又能节约成本,太好了。”他说。

市交通运输部门表示,将以此为契机,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大力促进清洁、低碳、高效交通运输设备生产应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市道运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有以下三类情况的企业,可享受报废更新补贴:

1.提前报废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根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时间,给予每辆车1万元至4.5万元补贴;

2.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在享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基础上,再根据新购车辆类型,给予每台车2.5万元至6.5万元补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并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的,在享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新购车辆类型给予3.5万元至9.5万元补贴。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车给予3.5万元补贴。

申请人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及新购置营运货车的相关手续,并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地址所在行政区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记者 朱榕 通讯员 李芸 陈晶晶)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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