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企业党建文化标识自媒体网

下班走路回家摔骨折,能算工伤吗?法院判了!

在日常生活中,工伤事故频发,但并非所有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外发生的伤害都能被认定为工伤。特别是下班途中走路回家摔骨折的情况,其是否构成工伤,常常引发广泛争议。


本文将以真实案例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探讨此类情况的工伤认定过程,通过一审、二审、再审的详细剖析,为读者呈现工伤认定的复杂性与严谨性。


案件回顾


案号:(2020)粤行申2015号(当事人系化名)

案件背景

2019年6月的一个雨夜,某公司职员李明(化名)在下班步行回家的路上,因路面湿滑不慎摔倒,导致右小腿骨折。事发后,李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并花费了大量医疗费用。随后,李明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希望获得工伤赔偿。然而,这一申请却遭遇了重重阻碍。


工伤认定申请

李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认为自己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然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初步审核后认为,李明摔倒系个人原因所致,并非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外部因素造成,因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于是,公司拒绝了李明的工伤认定申请。


一审阶段:法理与事实的初步交锋

面对公司的拒绝,李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后,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李明不服,随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一审阶段,双方围绕李明摔倒是否构成工伤展开了激烈辩论。李明主张,其在下班后步行回家途中受伤,步行是为响应国家倡导的绿色出行,且属于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因满足合理的生活需要而受伤,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也应纳入工伤认定范畴。而人社局则强调,《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需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方可认定为工伤,李明的情况显然不符合这一条件。


法院在一审中认为,李明摔倒虽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非因交通事故引起,且没有证据表明存在其他外部因素介入导致其受伤。因此,法院支持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决定,驳回了李明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审理

审理

下班走路回家摔骨折,能算工伤吗?法院判了!-图1

二审阶段:法理深究与证据补强

李明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随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案件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法理分析和证据审查。


李明在二审中提出了新证据,包括事发当天的天气预报截图、路面监控视频以及多位目击证人的证言,试图证明路面湿滑是导致其摔倒的直接原因,且这一因素超出了其个人控制范围。然而,二审法院认为,尽管路面湿滑可能增加了摔倒的风险,但李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其摔倒系个人疏忽所致,并未受到外部因素的直接侵害,因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李明的上诉请求。


高院再审

再审阶段:法理与情理的终极考量

面对二审的败诉结果,李明依然没有放弃,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再审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并组织了多次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


根据李明申请再审提交的材料反映,本案中,2019年6月8日19时左右李明在番禺区大学城档案馆路公交保养场下班签退后步行回家,行至北亭村某超市门口时不慎摔倒致左脚受伤,后经广东省中医院诊断为左足第5跖骨骨折。


在再审过程中,李明及其代理律师提出了一个更为深刻的观点:工伤认定的核心在于判断伤害是否与工作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虽然李明摔倒系个人原因所致,但上下班途中作为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必要过渡,其安全性同样应当受到保障。路面湿滑作为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增加了上下班途中的风险,这种风险与工作本身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


然而,再审法院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后认为,尽管李明提出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认定的条件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上下班途中因个人原因摔倒并不构成工伤。因此,再审法院最终驳回了李明的再审申请,维持了原判决。


结束语

综上所述


李明下班走路回家摔骨折一案,虽然最终以李明败诉告终,但整个案件过程却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法律启示。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因个人疏忽导致的意外伤害。


通过本案的剖析,我们不仅加深了对《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的理解,也进一步认识到工伤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我们期待能够更加科学、公正地处理每一起工伤认定案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 | 徐法师 劳动争议智囊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902775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jjhmqgg.com/post/7079.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