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的使用权通常为 70 年,你还记得吧?70 年期满后,会自动续期。自动续期意味着用地人无需申请续期,国家会自动批准这一手续。不过,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关于自动续期只有这四个字,后续问题便没有了下文,其中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疑问,那就是要不要交钱?我之前已经交过 70 年的出让金了,那么到期后,比如再续 70 年、50 年或 30 年,是否还需要交钱呢?这个问题没人敢回答。要不要交钱呢?你交的钱是 70 年的,那后面再使用是否需要交钱呢?没有人敢明确回答,这是显而易见的。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可没有法学家那样的思想觉悟,老百姓在上海或北京买一套房,可能会搭上全家人一辈子的积蓄。等了几十年终于拿到房产,松了一口气,觉得房子终于属于自己了。但是他们有没有想过土地的问题呢?他们可能没意识到,土地只剩下 5 年的使用期限了。再过 5 年,如果有人告诉他们需要重新交钱,他们会不会跳楼?会不会造反呢?肯定会的!很明显,没人敢说这样的话。现在民法典颁布了,它说了什么呢?第一,住宅使用权人无需办理手续就可以继续居住。第二,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暂时搁置。有没有提到续期费用这个词?要不要交钱,怎么个交法,免还是不免,减还是不减,以后再说,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办理。明白了吧?你看,现在包括浙江的很多地方,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了,那现在是怎么做的呢?使用权给你续上,但是由于没有规定,所以就先不谈交钱的事。给你续上之后,房产证、房屋登记,包括土地等证书都不变。也就是说,你看土地使用证,上面的土地使用登记期限已经到期了,对吧?但是现在不给你重新登记,以后再说。以后要不要交钱呢?现在没人敢说,明白了吧?从民法原理上讲,这是毫无疑问的,但这与老百姓的购房观念不符。老百姓会认为,我付了钱,房子就是我的了,就像租房一样,房子是你的,但地是我的,明白了吧!#房产还能不能买# #房子产权只有70年,到期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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