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近日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这个消息一出来,小编就有同事激动地搓手手。“家里有地要继承”,城里的小伙伴们也有机会实现啦。那么,这一政策会对农村产生哪些影响?
政策出台必有其深远意义,这项政策的好处咱们掰着手指头来数数,首先能够缓解农村人才短缺的局面,其次可以起到资金引流。人才回流带来的新技术新观念新需求可以有效拉动农村投资和整个乡村建设与发展。另外还可以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的发展。
对于个人而言,这可能只是继承权的一点小变化,但是对整个农村建设来说,这是国家战略层面通盘考虑后再次促进乡村振兴的大策略。
好政策一定要实现城乡之间的双赢,既要富了老板,更要造福老乡。对农村土地政策长期关注的朋友会发现,这条政策的新意背后其实有着一脉相承的渊源,惊喜背后实则是国家的深谋远虑和长远规划。
从2018年起,国家开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宅基地的“三权”分别是指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组织,农户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和房屋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入市场。
这就意味着,未来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像耕地的经营权一样自由流转,建民宿、做厂房、搞经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让农民朋友共享土地增值的潜力和乡村振兴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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